服务传统产业人才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 2015-12-30

  近年来,我市人社部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紧扣服务发展大局,在审批服务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热情服务,推动职称工作全面展开

  通过“泉州人事网”等网站发布信息,广泛宣传职称政策,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知晓度。同时,利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平台,提供一次性告知相关材料,方便办事的专业人才查阅,并对疑难问题予以耐心解释。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市传统产业人才新增非公职称高级333人、中级2743人、初级11000多人。

  二、主动作为,积极探索职称评价方法

  一是创新非公人才评价方法。根据我市非公经济现状和传统技能人才队伍实际,制订以成果应用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为核心的“制茶、制香、石材加工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意见和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一定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理论水平、取得一定业绩和技能的建筑人才,申报评审工程师予以破格评审的建议,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得到省人社厅和市政府的支持。

  二是开展职称现场(专场)评审。为方便基层和广大技术人员,先后在德化、安溪、永春组织开展陶瓷工艺美术师、制茶、制香工程师面试、考核、评审相结合的现场评价会,分别授予387人、78人、11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填补了我市乃至全省非公茶叶人才和制香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空白。同时,深入惠安开展申报材料现场预审,并组织专家对基本符合申报建筑土建工程师条件的技术人员开展专场评审,共评审通过294人,为企业和人才提供更直接、更便捷的服务。

  三是妥善解决企业和人才需求。率先在全省提出已取得非公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社会化评审问题的具体规定,增设助理工程师社会化评审破学历申报条件,将取得非公高、中级职称及部分执业(职业)资格作为工程师社会化评审申报条件,解决了部分非公职称与公有职称相互衔接的评审问题,充分调动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规范审批,把好组织职称评审质量

  一是规范申报专业和评审细则。针对非公土建职称评审的特殊性和敏感性,要求非公土建职称评审中涉及申报专业和学历专业问题的,应严格按《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执行,进一步规范非公人员申报职称与所学专业问题,并就进一步规范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进行细化。

  二是强化评审组织和材料审核。在评审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前,除了逐一审查申报对象的学历、职称证书原件,资历等条件外,还注重审查申报及评审程序的合法性,对经发现并确认属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并取消其评审资格,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权威性。及时更新、调整充实评委专家库,加强评审组织建设;随机抽取组建评委会。每次召开评审会前,随机抽取评委组成评委会,较好地解决了保密问题,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评审工作的干扰,也缓解了评委的工作压力,确保了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评审会议前,组织评委学习相关评审文件,使评审专家能掌握好政策条件,熟悉操作规程,从而提高评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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